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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消息合集:環資委將促水污染防治法提請審議

2016年01月19日14:06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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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環資委將促進盡早將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張全、陳保華、丁焰章、姜健、袁敬華、張玉珍、傅企平、秦希燕、魏小東等282位代表提出9件議案,建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議案提出,我國水環境總體形勢十分嚴峻,許多水域的環境容量超載,不少流經城鎮的河流溝渠黑臭,一些飲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隱患,城鎮居民飲用水污染問題時有發生。建議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進程,以立法形式明確建立以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政策目標,優化水資源費、水費、污水處理費、排污收費在綜合水價中的結構,有效統籌跨行政區尤其是跨省流域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解決我國水環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國務院負責提請審議。

  環資委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起草過程中充分研究吸收代表議案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按照環境保護法提出的新要求,堅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根本目標,深入研究和梳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點問題、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制度和措施,要與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銜接好,突出重點,著力強化城鄉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並在法律修改過程中,注重引導和提高全社會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意識,努力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紅十字會法

  修訂草案初稿已經初步形成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科文衛委員會作為修改紅十字會法起草單位,於2014年2月牽頭成立了紅十字會法(修改)起草工作機構。經過一年多的立法調研和研討論証,在充分吸納代表議案所提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又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初步形成紅十字會法修訂草案初稿。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袁敬華、孫菁、姜健等91位代表提出3件議案,建議修改紅十字會法。議案提出,紅十字會法自1993年10月頒布實施以來,對促進和規范我國紅十字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紅十字會法在貫徹執行中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主要體現在紅十字會組織定性不夠准確,法定職責不夠清晰,保障與監督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與法律責任缺乏等。

  紅十字會法(修改)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目前,教科文衛委員會正在對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論証,爭取盡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清真食品管理法

  民委建議加快制定行政法規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了解到,民族委員會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督促國務院加快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使之盡早出台。待行政法規出台后,在總結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再考慮進一步上升為法律。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山東代表團馬傳先等31位代表提出“關於加快制定清真食品管理法的議案”。議案提出,清真食品管理問題事關我國10個具有清真食品飲食習慣民族的2000多萬人口的穆斯林群眾的生活需要,事關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也關系到民族團結與社會和諧穩定大局。但在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銷售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需要從國家層面加快立法,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以解決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認為,該議案所反映的問題符合實際情況,通過國家層面的立法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的意見也是合理的、必要的,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對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關心和重視。目前,全國一些省(市、區)制定了關於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辦法、意見)或相關規定,這些地方性法規以及政策措施已經實施多年,但由於上位法缺位,各地立法標准難以統一,缺乏權威性、強制性的規范,各地普遍希望國家能夠出台一部統一的關於清真食品管理的法規。據了解,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該法規的起草工作已經進行了十年之久,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該項法規的出台尚在協調之中。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已著手起草華僑權益保護法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了解到,有關華僑權益保護立法起草工作已被列入2015年國務院立法計劃研究項目,國務院僑辦、法制辦等部門正著手相關工作。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代表提出議案建議修改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該議案建議修改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為華僑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將華僑國內權益納入保護范圍,同時修改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部分條款。

  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高度重視這一議案審議工作,專門組織赴各地調研,聽取地方有關部門、歸僑僑眷的意見和建議﹔在出訪和接待來訪中,注意聽取僑領、僑胞的意見和建議。

  自2000年以來,歷屆全國人大代表特別是歸僑代表提出有關制定華僑權益保護法或修改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議案共17件,相關建議50多件,要求立法保護華僑國內權益的呼聲很高。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華僑權益保護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不少規定原則性條款多,可操作性不強,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加強涉僑立法工作十分迫切。

  華僑委員會認為,憲法第五十條規定的保護華僑正當權益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原則,是推進僑務法治建設的憲法依據。深入開展涉僑立法工作,既是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進一步貫徹實施憲法原則的有力措施。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南京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等省市人大已啟動華僑權益保障、華僑投資保護和促進等方面的立法項目。華僑委員會將認真總結各方經驗,進一步加強與國務院僑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深入調查研究,適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有關制定華僑權益保護法或修改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建議。(記者 陳麗平)

(責編:劉茸、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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