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9日08:15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我知道今天是國家安全教育日,但其他方面還不是太了解,你們給我講講吧!”“國家安全法對我們有什麼直接影響嗎?”4月15日上午,在位於北京故宮東北角、景山公園東側的八角樓咖啡屋外,不斷有行人圍在擺放了近百冊國家安全法書籍和宣傳材料的桌子旁邊,詢問一些關於國家安全法的問題。
在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聯合北京市東城區司法局等部門,在京舉辦了國家安全教育公眾咨詢活動和座談會。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是國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提出的具體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劉小妹在活動現場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本次活動的舉辦,旨在以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面向社會公眾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讓國家安全觀在人們心中生根發芽,從而更好地推動國家安全法貫徹實施。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研究員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在國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確了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地方人大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等國家機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在第六章又明確規定了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對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各項法律義務作了明確規定。
“因此,國家安全法不僅拓展了國家安全的范圍,而且擴大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責任主體范圍,使得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具有了全民性的法律基礎。國家安全歸根到底是人的安全,4月15日被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傳遞了一種‘國家安全為全民,全民關注國家安全’的理念。”莫紀宏說。(記者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