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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草案:野生動物傷人等問題“誰保護、誰負責”

2016年04月27日16:51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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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楊孟辰)今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針對草案中“因國家保護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員上網和財產損失”的問題,有的委員認為相關賠償應由中央財政承擔,有的委員則表示應該“誰保護、誰負責”。

歐陽淞委員說:“第19條,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所造成的危害’的基礎上,還應明確野生動物侵害財產和人身的補償問題。野生動物造成當地公眾的損失,需要當地政府支付補償,但是野生動物保護地區大部分都是貧困地區,難以承擔補償費用,這在現實中已經引起一些地方群眾的不滿。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國家支持。現行法律明確規定野生動物資源歸國家所有,國家所有的野生動物對公眾造成的損失,也應當由國家財政進行補償,建議這一條對此予以明確。”

蘇曉雲委員說:“修訂草案第20條,‘應保護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這個表述主要問題在於‘當地人民政府’如何界定?省是當地人民政府、市(州)也是當地人民政府,縣、市人民政府也是當地人民政府,鄉人民政府也是當地人民政府。不應該全部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償,應該是誰保護、誰負責、誰補償。”

(責編: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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