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人民網首頁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9兩會調查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審議國防交通法:怎麼定義“平時特殊情況”?

2016年04月28日16:52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人民網北京4月28日電(記者 劉茸)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國防交通法草案(下稱草案)。

此次的草案有多處使用“平時特殊情況”一詞,其國防交通動員級別比一般為高。草案第55條對平時特殊情況進行了界定,界定為“本法所稱平時特殊情況,是指發生危及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的武裝沖突等事件”。

李世明委員對此建議,應當加入“重大自然災害”。他認為,如2008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災害,幾天內十多萬部隊、幾萬民兵預備役人員和一大批裝備、物資進入災區,需要在局部地區的交通運輸上採取一些特殊措施,如果在此處增加,則草案第50條中的“搶險救災”就可去掉。

李安東委員對本條則主張加入“以及反恐防暴等事件”,將其同樣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責編:李楠楠)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