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記者 劉茸)今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會以152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在會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表示,下一步要出台一個野生動物價值的衡定標准,以這個標准來規范執法,做出處罰。
根據修改后的該法規定,違法捕獲國家野生動物的,處以捕獲價值2倍到10倍的罰款。嚴旬表示,現實執法中確定野生動物價值經常遇到難題,例如,內蒙古有一種百靈鳥叫蒙古百靈,很多不法分子把這種鳥抓到以后,拿到廣東銷售。如果在內蒙古,它的原產地價格比較低,可能是幾十塊錢,拿到廣東非法市場上出售的價格比較高,一隻百靈能夠賣到幾百塊錢。
他解釋說,在這種情況下,執法過程中在哪一地抓到,則按照當地的價格判斷,如果不是特別好判斷,就在幾個省范圍內對這種動物銷售的價格取一個平均值。下一步我們要出台一個野生動物價值的衡定標准,以這個標准來規范執法,做出處罰。
此外,未來五年內會定期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該名錄出台以來已經有27年沒有正式修訂過,僅在2003年就麝進行過一次調整。
嚴旬表示,目前我國對野生動物實行分級、分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一級和二級。一級的如果是想因科學研究要獵捕,或者捕捉,是由國務院的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批准﹔二級的國家重點野生動物保護是由省級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同時給省人大預留了地方重點的保護動物管理空間。
各省、自治區人大可以根據自己的區域和各物種的情況,設定地方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還有一種情況,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主管部門負責調整,具有生態和科學研究,以及社會價值的這種野生動物,俗稱“三有”,這個范圍比較廣,現有的“三有”名錄涵概了1700多種動物。
下一步調整的目的是:對極度瀕危的、原來等級比較低的動物,如江豚,從二級提升到一級,有一些鳥類數量非常少,可能從“三有”名錄中調整到國家一級﹔對有一些物種可能要降級,比如部分物種人工飼養的數量非常大,如梅花鹿,對人工種群可能要調出重點保護動物的范圍。下一步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要求五年內要評估,數量多了要降檔,數量少了要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