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08:14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9月19日至23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萬鄂湘帶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組,在浙江省進行了為期5天的執法檢查工作。
執法檢查組認為,浙江省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許多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有的經驗和做法值得認真總結推廣,對取得的成績予以肯定。
同時,對於浙江省存在的全社會安全文明出行意識不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全、電動自行車等新型交通工具安全隱患突出、城市交通擁堵嚴重等問題,執法檢查組認為,應當及時做好分析研判,不斷改進相關工作,加強包括道交法修改在內的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為建立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創造有利條件。
6年查處酒駕81萬余起
道路通車裡程、高速公路和農村公路裡程,分別由4.7萬公裡、1475公裡、2.9萬公裡增加到11.8萬公裡、3917公裡、9萬公裡。
機動車保有量、汽車保有量分別由612萬輛、164.7萬輛增加到1604萬輛、1121.6萬輛。
機動車駕駛人由617萬余人增加到1793萬余人,增長1.9倍,其中最近6年每年增長超過1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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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至今,12年的時間裡,浙江道路通車裡程、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出行人數、物流均呈現出了爆發式增長。”浙江省政府副省長高興夫在向執法檢查組匯報時,列出了上述幾組數據。
與此同時,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出現了下降的趨勢,事故起數從50039起下降到16270起,死亡人數從7549人下降到4275人,受傷人數從50748人下降到16153人,較大事故起數從72起下降到18起,萬車死亡率從10.4下降到2.71。而且,自2010年以來,連續6年未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高興夫向檢查組報告,堅持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執法力度、持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管理、持續加強路面行車秩序管控、持續提升執法行為文明規范水平、持續提高道路安全交通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是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心所在。
每一項工作又進一步細分出工作重點,例如,在“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執法力度”工作中,將落實控制較大以上事故措施、組織專項監管執法、嚴查“酒駕”危險行為作為重要內容來抓。
其中,從2009年8月至2015年底,浙江省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81萬余起,其中醉酒駕駛11.6萬起,查處數量位居全國前列。2011年5月“醉駕入刑”后,浙江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在全國率先出台《關於辦理“醉駕”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規范執法辦案,加強監督指導。
交通安全仍存薄弱環節
“雖然近年來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我們也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總的來看,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高興夫說。
工作基礎有待進一步夯實。道路方面,農村道路等級偏低和交通安全設施不全的問題較為嚴重,全省尚有1000余公裡的安全隱患較大的二級加寬公路需要實施提升改造。車輛方面,由於標准問題,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上路等環節存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現象,導致超標電動自行車大量上路行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2015年,浙江省發生涉及電動車的事故6408起,死亡1056人,分別佔總量的39.4%和24.7%,單輪平衡車、二輪滑板車、三輪電動車、四輪老年代步車等新型代步工具,由於管理規定缺乏,管控也不到位。
管理機制有待進一步理順。公安交警與公路路政在貨車超限超載的執法權限上相互重疊,違法認定、處罰依據的標准差異很大,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外省籍拖拉機在浙江省營運的有3萬余台,且車輛超標、假牌套牌現象嚴重,信息核實難度大,管理存在短板。車輛網上司法拍賣等創新舉措不斷出現,配套政策相對滯后。
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相對於道路裡程、車輛和駕駛人成倍增加,執法力量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公路管理力量嚴重不足。道路交通違法的非現場執法比例已超過75%,但非現場執法難以精准打擊,且由於非現場執法方式技術缺陷,個別人利用多種方式逃避處罰。交通管理執法環境也有待改善,違法者沖卡、謾罵、圍攻執法人員、惡意誣告等暴力抗法現象時有發生,2009年以來,因公受傷的交警就達1290名,22名民警失去了生命。
執法檢查組指出,在道路交通繁榮發展的同時,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大量存在,應當准確把握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及時做好分析研判,不斷改進相關工作,加強包括道交法修改在內的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為建立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創造有利條件。
全面推進立法立規工作
執法檢查組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貫徹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在車輛管理和道路通行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雖然體現在路面上,但源頭涉及交通、住建、工信、質檢、工商、農業等多個部門,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貫徹實施需要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隻要各部門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形成合力,就能有效解決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貫徹實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平安順暢出行的熱切期盼。
這種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在立法和執法的兩個層面都要得到體現。
一方面,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高興夫表示,“十三五”時期,將堅持法律、經濟、行政管理“三管齊下”,扎實推進綜合治理。同時,要加強地方法治建設,省、市兩級全面推進立法立規工作。
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吳雪樺提出,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符合浙江省實際的城市交通規劃方面的地方性規范、標准,深入推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和完善工作,切實加強城市各種交通方式的統籌銜接,科學安排各類城市交通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時序,加快推進綜合化、立體化的城市交通體系建設。
另一方面,加大執法力度提升執法效果。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毛善恩表示,要進一步細化完善執法執勤、執法取証和執法裁量標准,健全定期分析和集體會商制度,全面提升執法質量。健全執法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執法質量考評和執法公開,嚴格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切實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
浙江省公檢法將進一步完善“醉駕”案件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同時突出打擊重點、細化量刑標准、加大宣傳實效,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和接駁運輸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接駁運輸企業加強對接駁點、人員、車輛等的監管。建立電子運單與車輛動態監控協同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企業動態監控主體責任,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水平。”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王寅中明確,將加強“兩客一危”安全管理。(記者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