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劉茸)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開始審議民法總則草案的二審稿。
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上,二審稿在一審稿的基礎上做出了一項重大修改,增加了一項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 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草案說明中指出,這項修改是為了因應這樣一個社會現實:受社會傳統觀念影響,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往往不願、不敢公開尋求法律保護﹔受害人成年之后自己尋求法律救濟,卻往往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了更好保護他們的權益,二審稿規定了訴訟時效起算的特別規則。
記者了解到,還有部分代表提議在此條中一並規定:“受害人與加害人處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中的, 其訴訟時效期間, 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並且脫離家庭共同生活關系之日起計算。”但從二審稿條文來看,並未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