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5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時說,自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以來,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嚴格落實訴前程序,促進行政機關和有關社會組織主動履行保護公益職責,辦理訴前程序案件1668件。
曹建明指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提起公益訴訟前,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政行為、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公益訴訟。通過督促行政機關或相關社會組織履行職責,推動侵害公益問題的解決,這不僅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公益訴訟制度價值的重要體現。至2016年9月,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辦理的1668件訴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訴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關行政機關回復意見1348件(尚未到一個月回復期的243件),行政機關糾正違法或履行職責1214件﹔民事公益訴前程序案件77件,相關社會組織依法提起訴訟17件。
雲南省宣威市檢察院在受理群眾控告中發現,珠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內5家採石場長期開山採石,破壞林木、植被、水土,嚴重影響生態環境,遂向市森林公安局、環境保護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依法處理違規開採行為、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內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監管。宣威市政府認真研究檢察機關的意見,作出關停保護區內所有非法採石場的決定,相關行政機關對5家非法採石場作出行政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時加大對保護區內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監管力度。
江蘇省徐州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一起污染環境案中發現,劉鐵山等12人非法開辦電鍍、酸洗加工作坊,並將廢水直接排放至土壤和水體中,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遂向有關社會組織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有關社會組織對該系列案件提起訴訟后,市檢察院又指派檢察人員出庭支持起訴,經過法院審判,實現了原告停止侵害、消除危險、賠償環境污染損失等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