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6日20:12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6日電(記者 趙恩澤)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6日上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最高檢關於公益訴訟試點的報告。
“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模式,在環境保護領域已經有了嘗試,但老百姓關心的食品安全,基層行政機關是否盡到了責任,我們是打問號的。”萬鄂湘副委員長說,檢察機關在這維護公共利益方面有獨特優勢,特別是在行政公益訴訟方面,如果行政機關不加強執法,檢察機關還有一個殺手锏,就是幾次檢察建議不執行、不接受的話,就可以對行政機關的主管人員以瀆職罪進行偵查,這是其他機關沒有的權力,如果在這兩方面,環境保護和食品質量方面檢察機關積極行動起來的話,老百姓在這兩個方面會感到更安全。
雲峰委員說,有的地方行政機關擔心影響地方政府的形象,對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支持、配合得不是很到位。有的地方政府對試點工作存在過度反應,對公益訴訟涉及的違法企業簡單地一關了之,或者對相關行政負責人作一些簡單的免職處理,無形中增加了公益訴訟工作的難度。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盡管檢法做了較大的努力,但截止今年9月底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公益案件線索是2982件,辦理公益訴訟前程序案件166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42件,法院審結隻有12件。
雲峰委員認為,公益訴訟試點不能以案件數量為標准,但是沒有一定數量樣本的支撐,典型性、代表性就不夠,隻有辦理一定的公益訴訟案件,才能不斷深化對檢察機關提起訴訟制度的規律性認識,才能檢驗這一制度是否合理,並對制度完善和全面推行提供客觀全面的實踐依據。
王其江委員說,公益訴訟是個很好的制度安排,但試點試了這麼長時間,案件不多,主要問題就是沒有經費。公益訴訟成本是很高的,涉及到調查取証、評估,這些都需要投入,社會組織沒有這個經濟實力,光有熱情,沒有經濟條件,也無法參與到這項工作中。所以在經費上,檢察機關在總結試點的過程中,應該和政府有關部門很好的協商一下,把這個問題加強制度建設。
李連寧委員說,由檢察機關來開展公益訴訟,對推動公益訴訟工作是一個非常有益的做法。因為現在公益訴訟是由社會團體提起,這裡社會團體良莠不齊、動機不一,所以檢察機關如果對公益訴訟發揮主導作用的話,特別是開展公益訴訟的初始階段,就能夠有效地推動公益訴訟有序進行,能起到很好的引領作用。同時在這個過程中,也真正發揮了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作用。建議在試點結束的時候,也請最高檢提出相關修法的建議和議案,以保証公益訴訟有序開展下去。
鄭功成委員說,有沒有可能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解決勞資關系,把上訪、群體性事件引到司法途徑來解決,這樣會增加社會的理性,減少對抗性的矛盾,同時又能維護權益受損者的權益。
王明雯委員說,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中的職責、任務、定位以及作用,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不太明確的,也存在一些爭議,建議對這些問題要加強研究。同時,行政公益訴訟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面非常廣,一些地方辦案阻力是非常大的,需要檢察機關加強協調溝通,以及行政機關要對這項工作加以重視。
烏日圖委員說,試點以來,13個省(區)、市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也隻有42例,其原因,地方反映,主要是面對公益訴訟這一新生事物,訴訟主體缺乏相應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支撐,有關的訴訟規則、配套制度不健全,如受案范圍、程序規則、舉証責任、費用承擔、賠償標准等,由於這些原因,使得公益訴訟進展緩慢,不僅檢察院系統開展的試點地區的公益訴訟案件少,其他公益訴訟更少,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兩年來,全國開展消費公益訴訟的僅有一例。所以建議有關部門加快制定與公益訴訟相配套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