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人民網首頁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9兩會調查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刪除排污申報登記要求

2016年12月19日15:4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人民網北京12月19日電 今天上午,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向大會作了草案說明。

據陳吉寧介紹,現行水污染防治法是1984年制定的,先后於1996年和2008年兩次修訂。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指出,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但形勢依然嚴峻,防治任務艱巨,加上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新措施,在上述背景下,對該法再次修訂。

他介紹,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防治措施和達標時限﹔加強流域水污染聯合防治與生態保護,規定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環境保護聯動協調機制,組織評價,實施生態修復工程﹔完善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做好排污許可與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等制度的銜接,完善環境監測制度,並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強化重點領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特別是工業廢水、地下水污染、農業和農村水污染、船舶污染防治方面,分別實施針對性的措施﹔強化飲用水安全保障制度,開展飲用水水源污染風險調查評估,規定單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建設應急或備用水源,或聯網供水,有條件的地區要發展規模集中供水,強化飲用水供水單位責任,加強飲用水水質監測,加強飲用水安全應急管理。

同時,該草案也從現行法律中刪去了排污申報登記、水污染防治設施驗收與拆除閑置審批、船舶作業審批等規定。

(責編:劉茸、李楠楠)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