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 劉茸)昨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關於在12個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的草案。
該草案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關於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定,將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上述決定實施期限為二年。
審議中,鄭功成委員表示,這一試點是對我們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結構的優化,以后生育保險一定會演化為財政支撐的生育津貼,並覆蓋所有有生育行為的女性,同時增加長期護理保險,這是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優化方向。將生育保險基金並入到醫療保險基金統籌使用,可以直接降低兩項制度的管理和運行成本,也減輕企業負擔創造條件。
他認為,隻在12個城市試點,步子太小了、太慢了,這次決定可以授權行政部門視情況擴大試點,並建議盡快啟動社會保險法的修改。
吳曉靈委員建議,把婦女生育,正常懷孕、生育生孩子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裡,但是有一部分應該作為社會福利,比如生孩子的假期長短,假期工資這些應該作為一種社會福利。因此,在婦女生育保險中可以分兩塊,一塊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走,但是對於婦女生孩子國家給予的鼓勵,走社會福利道路。
呂薇委員提出,生育保險包括了生育津貼的功能,現實中不少單位並沒有從保險裡支付生育津貼,而是單位自己給,但是在一些企業中,特別是民營企業,如果沒有生育津貼,可能就會導致女工就業困難。此外,對於一些生育保險和其他保險分在城鄉兩地的女工,合並后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她呼吁,操作中應當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