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人民網首頁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9兩會調查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官方解讀排污收費制度與征收環保稅的異同

2016年12月25日17:27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人民網北京12月25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今日閉幕,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就本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醫藥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環境保護稅法等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環境保護稅法將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改成了征收環保稅,二者主要有哪些相同點和哪些不同點?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紹,環境保護稅法制定過程中,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將排污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制度平穩轉移,所以銜接性規定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納稅人。對不具有生產經營行為的機關、團體、軍隊等單位和居民個人,不征收環境保護稅。對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情形,比如,向污水集中處理廠、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廠排放污染物的,在符合環保標准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規模化養殖企業對畜禽糞便進行綜合利用、符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的,也不征收環境保護稅。

二是,根據現行排污收費項目,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目。從大的分類講,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具體講,不是對這四類中所有的污染物都征稅,而是隻對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和《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中規定的污染物征稅。不是對納稅人排放的每一種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都征稅,而只是對每一排放口的前3項大氣污染物,前5項第一類水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屬)、前3項其他類水污染物征稅﹔同時規定,各省根據本地區污染物減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應稅污染物項目數。

三是,根據現行排污費計費辦法,設置環境保護稅的計稅依據。比如,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現行的污染物當量值表,並按照現行的方法即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作為計稅依據。

四是,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為基礎,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額標准。比如,目前國家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征收排污費的標准分別是不低於1.2元和1.4元﹔同時,鼓勵地方上調收費標准,但沒有規定上限。實踐中,有7個地方已經提高了收費標准,比如,北京調整后的收費標准是最低標准的8到9倍。環境保護稅法在現行排污收費標准規定的下限基礎上,增設了上限,即不超過最低標准的十倍,既考慮了地方的需求,又體現了稅收法定原則。各省可以在上述幅度內選擇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

王清介紹,二者不同點主要是:第一,增加了企業減排的稅收減免檔次。現行排污費制度隻規定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規定標准百分之五十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有的意見提出,應當根據減排的幅度確立更多檔次的稅收減免。為鼓勵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參考實踐中一些地方的做法,環境保護稅法增設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規定標准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第二,進一步規范了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程序。現行排污費由環保部門征收管理﹔改征環境保護稅后,將由稅務機關,按照本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增加了執法的規范性、剛性。同時,考慮到環境保護稅的征收管理專業性較強,本法還強調了環保部門和稅務機關的信息共享與工作配合機制。

(責編:李婧、張玉珂)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