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8日10:20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四元橋宜家。”
“現在不是高峰期,我才敢往那邊跑,要是趕上周末,那附近的幾條路堵得根本走不動。我有次周末下午去那邊,不到兩百米的路,堵了1個小時。”
2月24日,當聽到《法制日報》記者去北京宜家家居四元橋店時,出租車司機張帥(化名)便開始“吐槽”。
“附近沒什麼大的停車場,很多人都把車停在街道兩旁,本來就窄的路更是沒法走。盡管宜家有地下停車場,但車流量太大,進出緩慢反倒增加了擁堵。”張帥一邊“吐槽”,一邊分析原因。
按照張帥的描述,記者在宜家四元橋店附近的一條街道發現,一段180米長的路,兩邊停放了90輛車,有的車甚至停到了自行車道和人行道上。
在今年1月召開的北京市人大會議上,針對市民關注的停車難、停車亂問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今年將制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治理規范停車秩序。
對此,北京市律協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制定專門的停車立法,科學、合理、創新地建立相關制度,輔以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可以有效解決停車難、停車亂頑疾。
停車位不足問題突出
2016年12月2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到,停車位建設管理特別是大中城市嚴重滯后。
報告指出,隨著機動車快速增長,停車位不足問題突出,一些新建項目未執行停車位配建標准,部分城市亂停車現象嚴重,不少地方在非機動車道施劃停車位,導致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受阻。
北京市交通委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5月,北京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65萬輛,北京市備案停車場數量為6920個,停車位約200萬個,車位缺口60%以上,遠遠不能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
全國有49個城市的汽車保有量超過百萬輛,18個城市超過200萬輛,這些城市都面臨汽車保有量與停車位嚴重不匹配的情況。
“過去幾十年,我國城市管理者並沒有意識到汽車擁有量會達到今天這樣的規模,停車位配備普遍不足是亂停車的主要原因。”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李偉說。
黃海波指出,城市中心區尤其是舊城區,土地開發強度大、建筑密度大,停車資源早已趨近飽和,加之停車場的布局不合理,導致停車需求與停車資源供給之間產生矛盾。
“由於停車泊位缺口嚴重,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嚴重,違章停車數量多、范圍廣且隨意性強,停車秩序十分混亂,停車區域往往超出允許停車的范圍,嚴重時擴散到交叉口、重要出入口和公交站點等。”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指出,私設地樁地鎖、侵佔草坪綠地、佔道佔路等現象普遍。
據相關部門統計,北京市高峰時段違章佔路停車總比例高達35%,其中二環路以內高峰時段違章佔路停車比例達到28.5%。
“隨著大型商業設施落成,停車資源的大幅擴充使得原有的停車矛盾有所緩解。但是,停車收費人員自主劃價,停車收費標准混亂,車位充足的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非展覽時間、非營業時間無車可停,大量停車位閑置,結構性過剩造成了停車資源極大浪費。”聶日明指出。
缺宏觀停車管理對策
目前,國家層面的停車專項法規有1988年公安部、建設部頒布的《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此外,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對停車場的規劃、設計、建設、配建要求等作出了規定。
“對於停車管理,雖然部分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但仍然不夠完善,並且由於我國城市化發展十分迅猛,不少規定已不再適用。”黃海波指出,由於缺乏從宏觀上研究停車發展戰路和管理對策,難以統一負責對停車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難以協調、落實規劃用地和資金籌措,難以制定統一的停車產業政策,難以調控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難以制定統一的行業規范和技術標准。
目前,多地已經出台或者准備出台地方立法,來解決停車場的建設問題。南京市通過了《南京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青島市出台了《青島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北京、泉州等地也將停車立法納入2017年立法計劃中。
聶日明認為,地方立法不失為解決停車問題的一種途徑,但是鑒於我國停車立法長期空缺,地方立法缺少總體部署,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有關城市停車的法律法規,指導地方立法和執法,推動整個停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事實上,早在2013年全國政協會議期間,民革中央就提出了《關於加快我國城市停車立法的提案》。提案指出,應從整個國家層面制定有關城市停車的法律法規,指導地方立法和執法,推動停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加大各大城市的立法試點以及數字化城市建設、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開發和推廣,為加快我國停車立法提供技術支持。
明確主管部門及職責
北京擬出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其中“有位購車”的思路曾引起大家熱議,其實,“有位購車”曾經施行過一段時間。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1994年,北京市住房配建標准出台,要求每10戶配建一個小汽車車位。5年后,配建比提高到每兩戶擁有一個汽車車位,但由於濫開証明的情況時有發生,最終沒有能貫徹實施下去。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規劃研究室主任戴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這考驗著我國監管治理水平,如果監管不到位,不論是地方立法還是國家立法實施效果都不會太理想。
戴帥說,停車管理涉及多方利益,需要破解的矛盾和難題非常多,建議通過立法明確停車行政主管部門及職責。停車管理權責不明,涉及部門過多,因此立法首先就要明確責任主管部門,並制定規劃,統一協調、落實規劃用地和資金,制定統一的停車產業政策、行業規范和技術標准,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從長遠出發,調控停車需求。
“加強行業日常監管,強化服務,進一步提升停車服務單位管理水平,通過實行備案管理和停車位設置情況報送制度,實時掌握停車資源變化情況,實現全行業的動態監管,為不同階段制定出台不同的停車管理政策提供必要的依據和數據支持。”戴帥說。
對此,聶日明表示贊同。他說,通過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和調整以及機動車禁停區設置等具體措施,加大停車秩序整頓力度,實行出租汽車專用泊位管理,規范交通客運樞紐、醫院等公共場所周邊道路秩序。
據了解,英國授予道路停車管理者一定的協助執法權,如違章抄單權等,然后移送公安交警處理。
“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加大違章停車處罰力度,充分發揮交通協管員協助交通警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的作用,進一步規范証據採集、違法行為認定的程序、標准,堅決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戴帥說。
同時,黃海波建議,應當對停車服務單位、停車收費員、停車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經營服務規范等內容和要求進行細化、補充、完善,對經營人員和從業人員加大考核力度,要求停車收費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做到“統一教育培訓、統一服裝証件、統一規章制度、統一安全措施、統一收費標准、統一收費言行”,並定期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記者 朱琳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