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來了!近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擬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不得採取損害國歌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方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庄重,行注目禮﹔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播放國歌﹔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廣告、公共場所使用的背景音樂﹔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春節和其他重要節日、紀念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按照規定點播放國歌﹔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家形象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漫畫:邱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