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6日18:03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6日電 (梁秋坪)25日下午,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就草案第38條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內容發表了意見。
“生活垃圾分類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號召層面,要普遍推行,要加大力度推行。”陳斯喜委員說,建議草案第38條第1款規定增加“普遍”兩個字,改為“國家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他還建議將草案第38條第2款修改為“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應當制定垃圾分類的地方性法規,根據本地實際對分類方式等作出具體規定。”也就是說,具體怎麼分類,採取什麼措施進行分類,各地都要制定地方性法規作出規定。
“作為全國性的法律,固廢法在生活垃圾分類指導上,要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情況作出具體的規范和指導。”萬衛星委員表示可以充分利用法律和地方法規資源來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他建議將第38條中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改成“地方人大或人民政府”,並在“應當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分類方式”之前,增加“制定相關法規”的規定。
生活垃圾分類將涉及垃圾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等多個環節,為增強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可執行性,廖曉軍委員建議,增加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辦法。
此外,曹建明副委員長表示,鑒於目前社會公眾對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仍有待提高,對如何分類、按照何種標准分類等知識還較欠缺,建議在第38條中增加規定,國家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提高社會公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意識。
相關條文:
草案第38條第1款: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草案第38條第2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