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陳菲、孫少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2019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顯示,過去一年來,按照規定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共1485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說明時指出,1485件中包括行政法規53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性法規516件,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地級市地方性法規718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99件,經濟特區法規58件,司法解釋41件。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總結實踐經驗,備案審查方式主要有:依職權審查,即審查機關主動進行審查﹔依申請審查,即審查機關根據有關國家機關或者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進行審查﹔專項審查,即審查機關對特定領域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和審查。
據介紹,過去一年來,法工委對公民、組織提出的138件審查建議進行了審查研究,提出了處理意見並向建議人作了反饋。將88件不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范圍的審查建議分別移送有關機關。
在過去一年來的備案審查工作中,法工委督促制定機關糾正與憲法法律規定有抵觸、不符合的規范性文件,同時督促制定機關根據上位法變化對法規及時修改完善。此外,推動對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作出廢止或調整、允許和鼓勵制定機關根據實踐需要和法治原則進行立法探索以及對通過銜接聯動機制移送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審查研究也是過去一年來備案審查工作的重要內容。
“我們在去年督促地方修改514件、廢止83件地方性法規的基礎上,今年又督促地方修改300件、廢止44件。”沈春耀說。
同時,法工委還推動制定機關對集中清理過程中發現的37件部門規章、456件地方政府規章、2件司法解釋以及11000余件各類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廢止或者重新制定。
沈春耀介紹,持續一年多的生態環保領域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建議有關方面抓緊推進制度建設相關工作,及早實現生態環保領域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完善發展的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