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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

2014年03月04日21:51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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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余晓洁 韩洁)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在回答媒体有关湖南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提问时,傅莹指出,衡阳事件性质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

  傅莹说,我国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破坏选举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正被依法追究责任。”

  傅莹表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

  傅莹说,全国人大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方面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

  傅莹说,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做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模范,要怀着对民意的尊敬,要怀着敬畏之心,廉洁自律,依法履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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