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徐博、李亚楠)“我国现有粮食收购及补贴政策力度不足、无制度性保障、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市长余学友说,“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粮食安全法。”
粮食安全不仅是事关我国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焦点。余学友指出,虽然中央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力保我国粮食安全,但耕地撂荒现象依然严重,粮食走私等事件时有发生。
在国外,众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健全的粮食安全法律体系,一些不发达国家也开始着眼于粮食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在国内潜伏着许多粮食安全隐患,国外立法保护本国利益、有可能影响我国粮食进口的情况下,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法,增强我国抵御粮食危机的能力迫在眉睫。”余学友说。
他建议,粮食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应在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扩展,应覆盖粮食的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其调整规范的应是国家与粮食生产者,粮食生产者与粮食经营者,粮食经营者、消费者与加工企业,国家与粮食储备企业等方面的关系。
“粮食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行政执行部门应是各级粮食部门。”余学友说,“粮食安全法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能职责、地位作用以及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措施、程序等。”
他建议在粮食安全法中,明确粮食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粮食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所应承担的配套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列出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系统内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组织建设,并让粮食流通规则与WTO有机接轨。”余学友代表说。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