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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院长齐奇:民间反腐不能滥用私人侦探手段

2014年03月12日09:21    来源:钱江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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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昨天上午的浙江团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发言的最后谈到了大家都很关心的反腐问题。

  他建议,反腐工作要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

  齐奇建议 ,要规范整合反贪局、经侦局、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等的侦查调查力量,加快推进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官员违纪违法行为时,凡发现已经构成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在他看来,加快反腐的基础性制度建设,靠改革来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和土壤,靠改革来设置权力制衡、扎紧权力的笼子,强化细化官员的有效的约束性制度。

  齐奇特别指出,在支持公民举报的同时,当前也要注意依法限制民间一些人非法滥用私人侦探手段的行为。比如,擅自偷偷地安装GPS定位器进行跟踪、安装窃听器摄像头进行监控等等,会引起过犹不及的负面导向,“法治国家,也要依法保护公民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

  此外,针对冤错案件的发生,齐奇建议扩大通知刑事辩护范围。

  他说,“冤错案件的病根之一,就在于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够重视。”

  齐奇建议,在有条件的省市,扩大刑事被告人应当通知辩护的范围,“对没有委托辩护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齐奇透露,浙江高院曾对2011年前审结的全省刑事案件调研统计,发现70%以上的被告人在开庭中没有获得刑事辩护,法庭上控辩失衡的状况十分明显。

  针对这一情况,浙江法院率先扩大应当通知刑事辩护范围。仅去年就通过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师出庭辩护。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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