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2日16:03 来源:中国青年网 手机看新闻
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孟畅 郭蕾 董鑫)今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6位女代表就"社会文明进程中的女性发展和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科技日报记者:性侵女童案一直在发生,女童保护也受到各方面关注,而且全国妇联也在开展相关工作。各方都在出一些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可能并不一定适合各个地方的发展,而且很多专家对于这方面的观点也不够统一。所以我请问李亚兰代表,您认为在开展女童保护工作方面如何开展相关工作?如何让各方形成合力?在法律上如何保护更多的儿童和女童?
李亚兰:结合这次大会,我提出的议案就是修改刑事诉讼法第99条,将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增设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这一条款的增设就是来源于一些暴力犯罪,就是我们所谈到的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包括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现在在法律层面上,对犯罪打击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基本上除了物质赔偿损失,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对性侵所造成的被害人,包括给其家庭带来的精神伤害是无法估量的。所以说在打击层面上,让犯罪分子除了负刑事责任之外,还要让他们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这对打击犯罪应该说是一项有力的措施,也对保护无辜有了经济上的保障。
偏僻山区的儿童和农民工留守家中的子女,他们的保障机制较差。首先社会上要呼吁关爱这些生活在贫困山区的底层儿童,再有就是要提高国民素质,并且在法律上,对侵犯儿童犯罪的,包括强奸幼女、强奸少女的,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上从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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