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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张德江
2015年03月20日04:0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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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我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专利应用和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

  推动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出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新举措。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并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国务院已于当年12月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从报告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

  常委会关注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提出科学安排水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水管理体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意见。这是常委会继2013年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之后,再次对特定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积极尝试。

  (三)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十分关心未来的“养老钱”、“保命钱”。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我们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常委会持续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将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监督工作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中国广大的乡村旧貌变新颜。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企业责任,突出防治重点,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国务院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求认真研究,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针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把监督与立法更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同时,在当年就安排听取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国务院认真研究采纳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拟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既推动相关工作又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前期准备。二是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旅游法执法检查中,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典型事件结合起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以视频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汇报检查情况。三是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问卷调查,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关切。国务院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并认真回答询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广大代表的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7名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33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同代表的交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先后邀请3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首次邀请部分代表参与预算草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就有关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一府两院”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

  (二)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8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2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提出的4个监督项目已由常委会实施完成,8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正在审议,160件议案涉及的6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在制定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逐件逐条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内容,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出台前评估等工作。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充分吸纳了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1件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常委会办公厅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定19项重点建议,涉及14个代表团和611名代表提出的147件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认真履行督办和办理职责,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建议办理调研座谈,共研究制定10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

  (三)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各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提出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组织1900余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加率达到65%,形成调研报告117份,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活动,举办4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近1000名代表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常委会把加强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研究探讨加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好办法。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也举行相关研讨会,提出意见建议。我们拟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二)加大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常委会举办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吉林、西藏等11个省区的1100余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每次常委会开会时,我们都邀请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召开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总结交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地方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常委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同地方人大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同时,地方人大积极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就常委会工作情况和起草工作报告征求地方人大、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2个调研组,由部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到地方召开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的关心和期待,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帮助。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自身建设等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大局,服务总体外交需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全面推进与外国议会友好交流合作。一是深化定期交流机制。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组建由中国全国人大、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共同参与的新的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重启与美国参议院机制交流活动,推进与法国、英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等国议会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友好往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秘鲁、哥伦比亚、墨西哥三国的首次访问,接待瑞士、尼日利亚、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53个议会代表团,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与外国议会的对口交流,在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等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做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访问团出访工作,广交朋友,推动合作,增进友谊。做好人大侨委工作,为凝聚侨心侨力服务。三是增强对外交往针对性。从维护国家关系发展大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为深化务实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四是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增进对方对中国发展道路、基本国情、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等重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拍摄文献纪录片、编辑出版大事记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根本法。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积极宣传报道地方人大工作好典型好事例,展现基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履职风采。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坚持会议安排服从议程任务,注重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准备更加充分、发言更加踊跃,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健全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精心安排选题,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以促学。

  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积极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贡献。

  继续加强全国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监督工作存在不到位问题,实效性不足;代表工作内容有待拓展,形式有待丰富。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责编: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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