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0日14:01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会议将继续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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