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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草案: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发现疑似家暴不报警将追责

2015年08月24日17:17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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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期5天半,8月29日闭幕。本次会议将审议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舆论关注的法律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下简称反家暴法草案),学校、幼儿园、医院发现疑似家暴行为要及时报案,如不报案,造成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处分。

根据反家暴法草案,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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