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论坛政务通博客微博育儿宝E政播客SNS人民电视|群众路线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科协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人民网首页 新闻专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数据库2019两会调查中国人大60周年纪念专题

再修刑九草案:嫖宿幼女罪正式取消 

2015年08月24日17:2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刘茸)今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刑九草案)三次审议稿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如果该草案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表决获通过,这将是刑法自2011年5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又一次的重大修改。

自刑九草案修改以来,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呼声一直高涨,但此前并未得到立法机关的回应。三审稿终于对此正式作答,确定删去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即“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此类行为今后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该条,犯罪者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责编:刘茸、杨成)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