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刘茸)今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刑九草案)三次审议稿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如果该草案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表决获通过,这将是刑法自2011年5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又一次的重大修改。
在此前的审议中,“毒驾”入刑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醉驾”已经被明列入危险驾驶罪的前提下,不少常委会委员提出,“毒驾”在现实中的危害性不下于“醉驾”,且其隐蔽性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不仅应当呼吁社会公众关注,还应给予相应的法律措置。
对此,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则反馈,“毒驾”入刑有技术难度。200余种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难以全部入刑,多数也做不到快速检测,执法将面临技术难题。
在上述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对“毒驾”入刑各方面认识尚不一致,目前能采用的仍是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应刑事责任。“毒驾”欲入刑,还需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