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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75%存贷比指标或将废除 

2015年08月24日17:25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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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4日电(赵恩泽) 中国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空间或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审议《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提出,删除《商业银行法》中,商行存贷比不得超过75%条款。

今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议案说明,表示,存贷比监管已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取消存贷比指标有利于释放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加强对实体经济支持。

全国人大财经委曾于7月24日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符合当年商业银行发展要求,有利于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稳定增长。

尚福林称,为在法律框架内优化存贷比,争取信贷空间,银监会曾于2006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4次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但今后进一步调整的空间越来越有限。

 存贷比,也称“贷存比”,是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公开信息显示,存贷比由中国人民银行在1994年提出,其原意是为抑制信贷盲目扩张和保持银行的流动性水平。1995年,该指标作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四大指标之一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此后,存贷比不得超过75%便被作为监管指标,由银监会负责执行,一直至今。

(责编:张雨、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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