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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智副委员长:建议盗用、冒用居民身份证行为入刑

2015年08月26日00:05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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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李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4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期5天半,8月29日闭幕。昨天,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下简称刑九三审稿)。

根据刑九草案三审稿,“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会议上,陈昌智副委员长说, 该条款应在“伪造、变造”后面可以加上“盗用、冒用”。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冒用居民身份证与伪造、变造身份证都应被罚款或拘留。在居民身份证法里对这两个的处理是相同的,因此在这里修改中应该加上“冒用”。盗用的情节更严重,盗用比这三种情况都要严重,盗用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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