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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甘道明:应确立家庭暴力案多元举证责任制度

2015年08月27日20:07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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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李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4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期5天半,8月29日闭幕。今天,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下简称反家暴法)。

甘道明在会上表示,由于家暴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举证难成为家庭暴力依法处理的症结所在,有必要完善现行的民事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和程序,实施家庭暴力案件的多元举证责任制度。在证据认定上,不仅将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作为重要证据,还应将加害人的悔过、保证、未成年子女作出的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证言,以及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前曾向人民调解组织、地方基层的乡、村、社区、街道组织、妇女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投诉的文字记载和出具的书面证词,民政部门接收的庇护资料等均可以作为认可家庭暴力实施的证据。同时,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证据存档责任,受害人在需要时有权调取证据依法维权。

(责编: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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