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李楠楠)今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指出,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合计约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5.7%、氨氮排放量的89.6%。工业结构性污染特征明显,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四个行业占到工业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一些地方水生态受损严重,部分河流水资源过度开发,河流干枯、湖泊萎缩、湿地退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还有一些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地区仍未有效遏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