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19:24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李楠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日审议了国务院组织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其中提及,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对药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常委会委员莫文秀认为, 决定中“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这将有利于调动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但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具有什么样的资质才能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承担责任范围有多大等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建议在试点过程中,加大这方面的研究论证力度,做到药品创新与药品安全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