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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2010年以来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违法情形15354件

2015年11月02日17:03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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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杨孟辰)在今日下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的沟通,建立刑罚执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的监督。2010年以来,共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违法情形15354件。

报告指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交付催办和提示制度,对法院法律文书未送达的及时催办,对看守所未将已决犯送交监狱执行的及时提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将有期徒刑罪犯留看守所服刑的条件由余刑一年以下改为三个月以下,为保证这一规定的落实,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清理活动,清理出余刑三个月以上的罪犯32259人,其中余刑一年以上的罪犯6694人,督促人民法院和看守所及时交付监狱执行。针对实践中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又未执行刑罚的问题,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核查,要求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涉嫌受贿犯罪被羁押,一审期间因病被取保候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近两年仍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检察机关发现后,于2014年7月监督人民法院将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责编: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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