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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起委员:建议法院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2015年11月03日19:05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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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报告。在今日的分组审议中,针对两高报告,常委会委员刘振起建议,第一,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刘振起表示,周强院长的报告,除了讲成绩以外,对这方面的问题分析很透彻,推进这项工作确实有很多困难。当前,关于民生的土地资源、房屋拆迁、工伤保险、城管执法、社会保障类案件的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这方面的量不断增大。这些问题关系到群众、群体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被放大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报告提到法院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要很好坚持下去。同时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要主动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贯彻到诉讼全过程,着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为行政争议诱发群体性事件。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于可以协调的案件,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协调的意见、建议,采取协调的方式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第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的指引示范作用。在这方面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报告对这方面讲了很实在的内容。建议在增加发布数量、充实案例类别、扩展发布渠道上下更大工夫。一方面,可以为各级法官审理类似的案件提供参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还可以引导更多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编: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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