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3日19:18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报告。
在今日的分组审议中,针对两高报告,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建议,第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程序。对于此项工作,目前虽然司法行政部门已出台相关规定,但因为各部门规定在内容上有一些差异,基层执行落实难度确实很大,且靠地方力量难以有效协调解决,导致一些被决定收监的社区矫正人员外逃后,很难完成抓捕工作。目前,社区矫正法虽然已列入立法计划,但尚未出台,建议,由国家相关司法和行政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社区矫正追查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程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法律执行行为,也为社区矫正法制定出台奠定基础。
第二,建议进一步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在我国刑罚体系中财产刑仅仅是附加刑,相对于自由刑和生命刑而言在司法实践中,制约监督机制明显不够完善,执行落实工作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对此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具体规定,对案件侦查、审判、移送、执行等工作,作出明确的细化分工,切实加强各司法机关密切协调配合,有效增强法律执行实效。
第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刑法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就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工作都作了具体规定,但导致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主要还是部门间的衔接协调不够造成的。有的在规定中已经明确了具体要求,但相关的沟通和通报机制不畅,造成执行不力。例如,个别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迟迟不到位的问题。对此,建议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相关部门的通报、沟通等联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间衔接配合,便于刑罚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