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论坛政务通博客微博育儿宝E政播客SNS人民电视|群众路线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科协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人民网首页 新闻专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数据库2019两会调查中国人大60周年纪念专题

龙超云委员:建议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被告人不羁押

2015年11月03日19:23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报告。

在今日的分组审议中,针对“两高”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常委会委员龙超云建议,第一,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目前率先列入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范围的省市有14个,从分布上这些地方多为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仅有重庆和陕西。建议适当扩大试点范围,让西部地区更多省市的办案单位有机会参加试点,同时加强西部与中东部发达省份的交流学习。

第二,案件范围过于狭窄。现阶段试点的刑事速裁程序案件适用范围仅限于一种犯罪,范围过小,不能充分发挥速裁程序的功能优势,建议将案件范围界定在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三,适用条件过于苛刻。有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足额赔偿仍未取得谅解,因此排除适用速裁程序,这明显是不合适的。实践中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很困难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做很多工作,建议取消被人谅解这一前提条件,只要被告人认罪、认罚,进行力所能及的赔偿,就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予以从宽处罚。

第四,审前羁押率有必要进一步降低。从报告的数据看,刑事速裁案件被告人审前羁押率高达52.08%,虽然比简易程序低了十几个百分点,但是比例还是太高。建议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除了极个别外地人员无固定住所外,一般情况下不羁押。

(责编:杨成)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