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刘茸)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保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近日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今天的分组审议中,黄伯云委员建议国务院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应对重大消费事件。
他指出,我们的法律都要有部门去落实,而且要明确牵头单位,这样才能把法律贯彻下去。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过去确实有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出现了就抓,但还是继续出现,不是说抓一次就不会出现了,而是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所以执法单位要不断地根据法律的精神来开展工作。就像青岛高价虾事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管,后来事情变大了也有人管了。要落实法律,执法单位就要有一套机制,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