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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相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会受欢迎

2015年11月04日16:46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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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李楠楠)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选择十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为什么?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药品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应当说是药品监管制度的重要创新,它涉及到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制度的完善,为积极稳妥推进,宜先行试点,实践证明可行后,再全面推开。这次选择十个省市,其中选择北京、天津、河北,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推动京津冀地区药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选择上海、福建、广东,当然也包括天津,是在国家实行特殊政策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省、直辖市进行探索。选择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是因为这四个省近三年药品注册申报数量走在前四名的省份。所以通过这些试点来积累经验,为下一步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完善提供经验。

徐景和认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重要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鼓励药品研发创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这项制度也可以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应该说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这项制度的推出相信会受到业界、业外、国内、国外的普遍欢迎。

(责编:张雨、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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