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刘茸)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近日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中,方新委员提出,草案第20条对于“不得含有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要鼓励和引导的内容,措施及其力度都不够。
方新委员认为,这部法律对资金的支持、院线的排片等等应该采用多种鼓励措施。“现在票房高的电影基本上没有得奖的,得奖的电影又没有什么票房。同样是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今年出了这么多电影电视片,能有几部让人记得住?”他指出,现在的电影能够打动人心、撼人心灵的很少,建议真正在鼓励和倡导的电影措施上再下一点功夫,力争使电影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方面都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