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刘茸)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近日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中,梁胜利委员建议,“电影产业促进法”建议修改为“电影法”,不再突出产业促进法。
他认为,电影是属于意识形态的产品,要体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电影文化,就具有公益性的要求,因此就要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政府行为来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来追求电影文化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比如说抗战70周年,做了大量抗战题材的电影电视,对公民教育十分有效,影响特别大,如果说通过用产业的方式去追求经济效益,就不一定有那么好的社会效果。”梁胜利委员说。
他认为,标题用“电影法”,既可以包容电影产业方面的发展,也可以突出政府在电影事业方面的行为,既有经济形态的要求,也有意识形态的要求,内容能够尽可能地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