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08:47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认为,目前暂时不急于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平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立法。议案提出,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巨大贡献,但目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明确农民工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同时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
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认为,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全面规定,适用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职工。当前的重点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严格执法,将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培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目前暂不急于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全国人大农委同意上述意见。(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