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15:52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李楠楠)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15年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实施。这是31年来常委会第二次就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15年12月2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介绍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目前,全国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的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旗)县(旗)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同时,注重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干部,切实保障自治机关各民族的平等权利。
每个民族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受到重视,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干部已达到290多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3倍多。包括5个自治区在内的13个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公务员时都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措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大都接近、有的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