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15:54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李楠楠)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15年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织实施。这是31年来常委会第二次就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15年12月2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民族法制建设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介绍称,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共有115件法律、47件行政法规涉及民族问题规定。尤其是2005年国务院若干规定颁布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配套规章、措施办法制定工作进展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和修改自治条例262件,现行有效的139件;制定单行条例912件,现行有效的698件。民族法制建设的稳步推进,为保障各少数民族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