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论坛政务通博客微博育儿宝E政播客SNS人民电视|群众路线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科协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人民网首页 新闻专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数据库2019两会调查中国人大60周年纪念专题

慈善法将“亮相”明年3月人代会

2015年12月27日16:5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刘茸)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议案,决定将慈善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这意味着,本届全国人大将连续两年在人代会期间审议法律,上一次为2015年3月,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常简称人代会,每年3月召开一次,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机关。出于现实需要,在闭会期间,它的大部分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代为行使,通过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常委会会议,完成日常的立法工作。

但对于宪法和其他基础性的法律,人代会审议程序仍然是维持其权威性、神圣性的重要依据。

关于选择慈善法递交全会审议的原因,常委会在议案中说明: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此前,十届全国人大曾分别在2004年的二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2005年的三次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2007年五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曾于2010年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五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责编:张玉珂)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