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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公众咨询活动

2016年04月19日08:15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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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今天是国家安全教育日,但其他方面还不是太了解,你们给我讲讲吧!”“国家安全法对我们有什么直接影响吗?”4月15日上午,在位于北京故宫东北角、景山公园东侧的八角楼咖啡屋外,不断有行人围在摆放了近百册国家安全法书籍和宣传材料的桌子旁边,询问一些关于国家安全法的问题。

  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等部门,在京举办了国家安全教育公众咨询活动和座谈会。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提出的具体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刘小妹在活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本次活动的举办,旨在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让国家安全观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从而更好地推动国家安全法贯彻实施。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确了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在第六章又明确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对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各项法律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国家安全法不仅拓展了国家安全的范围,而且扩大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主体范围,使得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具有了全民性的法律基础。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4月15日被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传递了一种‘国家安全为全民,全民关注国家安全’的理念。”莫纪宏说。(记者蒲晓磊)

(责编:刘茸、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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