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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猎捕国家一保护野生动物仍需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

2016年04月25日14:1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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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杨孟辰)今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据介绍,草案第十九条将现行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特许猎捕证审批权有国家下放到省级。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野外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应严格控制,审批权不宜下放,建议保留现行法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明确猎捕国家一级野生动物的,仍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责编: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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