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5日14:13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杨孟辰)今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草案一审后,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地方、专家提出,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种群,比如列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的梅花鹿,已经有几百年的养殖历史,规模上百万头,应该与同类野外种群的保护和管理加以区分,采取不同的保护和管理措施,这样既符合有关国际公约,也与多数国家通行做法一致。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将养殖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人工种群,移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同时,为了防止非法猎捕破坏,对于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人工种群,明确规定应当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