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7日16:52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杨孟辰)今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针对草案中关于“野生动迁徙或者洄游通道保护”的问题,有的委员认为要求应进一步明确,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欧阳淞委员说:“建议在第14条第3段,‘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在审批文件时,最好要求建设项目方和野生动物保护区共同制定对于野生动物的影响评价和保护恢复方案。没有这个方案的项目,不能审批。建议这一条予以补充。”
全国人大代表郭军说:“关于迁徙或者洄游通道保护的问题,从这部法律来看做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对长距离洄游野生动物,比如对中华鲟还是做不到对其洄游通道的保护。上周日在宜昌进行了放流活动,去年放流了3005尾,只有1050到达了长江口,还有将近2000尾的没有到达,各种原因都很难说清楚,比如有航运、污染以及其他的原因,所以即使这部法律通过了,可能对这类保护问题可能还是很严峻的。前两天也报道了白海豚洄游难的问题,在珠江口也存在这类问题,因此还是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即使通过了这部法律,将来也有保护的问题。虽然法律中在后面的条款也规定了在洄游迁徙时,要专门规定停止一些活动,但是像长江、珠江这么发达的经济地区无法停止这些活动,所以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