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7日09:35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来自山西、福建、湖北等省的18名全国人大代表,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到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天的视察。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向代表们介绍,省检察院积极参与科学立法,去年共对12部法律、11个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被采纳。省检察院与17个省直行政执法单位联合下发文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在落实“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上,河南省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检察建议。
代表们视察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后,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山西省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韩长安代表说,河南省检察院制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条规定》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条意见》,从制度上促进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在视察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站后,山西新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务部部长沈建军代表说,检察官们利用联络站长期开展“五进千家行”大走访活动,送法下乡,化解矛盾,把检察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法治宣传、信访联络、纠纷调解、民行联络、预防宣讲、社区矫正等六大职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全民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视察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人大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形式,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视察不是一般的调查研究,而是执行代表职务,是对被视察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工作检查。
蔡宁表示,对18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省检察院将认真研究,切实改进并及时反馈,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彰显,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记者 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