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主动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
曹建明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提起公益诉讼前,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通过督促行政机关或相关社会组织履行职责,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至2016年9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166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关行政机关回复意见1348件(尚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243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14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7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17件。
云南省宣威市检察院在受理群众控告中发现,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5家采石场长期开山采石,破坏林木、植被、水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遂向市森林公安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处理违规开采行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宣威市政府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关停保护区内所有非法采石场的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对5家非法采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加大对保护区内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监管力度。
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发现,刘铁山等12人非法开办电镀、酸洗加工作坊,并将废水直接排放至土壤和水体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遂向有关社会组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社会组织对该系列案件提起诉讼后,市检察院又指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实现了原告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环境污染损失等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