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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教育发展角度审视不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2016年11月06日09:5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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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针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三审稿增设“不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规定,舆论展开激烈争议,有反对者斥责这是严重倒退、会导致上万所民办初中、小学难以生存。这也引来很多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自己所在的民办学校还会办吗?

为此,理清这些反对的观念,就特别重要。总体看来,这些反对意见均从利益角度来谈禁设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民办教育的影响,而没有从教育角度来进行分析。而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必须更多从教育角度来审视如何促进教育。

对于此次修法,赞成禁设义务教育营利性民办学校者称不设立施行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国际惯例,因为国外的民办教育很少有营利性民办学校,不要说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也很少。反对者则称,我国很多领域都没与国际接轨,为何要求民办教育与国际接轨?其他领域没有与国际接轨,并不是骄傲,有其很多问题,民办教育一直说要国际化,声称国际化的民办教育,却说不与国际接轨,这是不是伪国际化?

反对者还将义务教育限制营利性,理解为国家将营利性民办视为一种恶,并论证营利性与公益性不冲突。这是混淆概念。这次立法不是开放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吗?义务教育阶段不设立营利性民办,只是出于义务教育的属性和目前义务教育的现状。与其有无公益性无关,在中国,任何合法的企业都有公益性(解决就业,提高收入等),不只有营利性。

反对者称禁止义务教育营利性民办,需要根据国情而定,这是对的,那么,现阶段的国情是什么?他们列举的国情是90%民办学校是希望营利的(与教育部门公布的只有10%选择营利形成鲜明反差)。因此立法会打击民办教育,导致资金大规模退出,进而影响民办教育发展,影响受教育的选择。这是真实的国情吗?办学想挣钱这一点不否定,除了少数捐赠办学外,大多会想挣钱,但营利和盈利、盈余是不同概念,调查者极有可能把举办者想挣钱也视为营利了,而挣钱和营利是两码事,非营利也可挣钱,只是不分红而已。而且,非营利的学校也可以高收费、教师和管理人员高薪,而不是有人故意制造恐慌的低收费、不收费。而就算90%民办学校举办者都想营利,难道就必须迎合这种营利需求吗?立法不可对其进行引导吗?

我国义务教育的现实是,目前严重不均衡,这制造严重畸形的社会择校需求。治理这种问题,需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双管齐下。反对者认为,营利性民办教育不会拉大义务教育不均衡,这是政府造成的,政府投入不够和投入不均是最大不公,如果政府学校办好了,大家自然不会去高价的民办学校了。政府的责任当然是第一位,因此要推进政府加大投入和推进均衡,但政府的民办学校政策也有责任。目前的现实是,有的省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集中在民办,如果允许营利,会让这些学校有更多资金继续拉大与公办的差距、会激发更多资本进入义务教育领域,中国的义务教育阶段会出现几十家上百家上市的小学或初中公司,这会带来怎样的问题?反对禁止营利者会说,这是市场选择。然而,在少数几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都会带动整个地区的择校热的情况下,这种市场选择是盲目而疯狂的。我国已经开放K12的教育培训业务,这完全可以提供选择,在义务教育阶段,其普惠性、公益性、强制性、均衡性,是远高于选择性的。而且,如果营利资本大规模进入,非但不能促进政府投入义务教育,还会让政府推卸责任,这将会是我国义务教育的严重倒退。有少数国家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其主要发点是推卸国家投入责任。

不难理解,公众对义务教育应试教育、不均衡有严重不满情绪,但这不等同于赞成营利性学校。事实上,营利性学校并没有突破应试教育问题,应试问题不是靠举办营利性学校就解决的,这要改革教育管理和评价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的民办学校,应试化教育要胜于公办学校,因为他们必须靠升学来吸引学生和家长选择。解决教育选择的问题,根本在推进政府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而非鼓励开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资金多元化,并不能带来义务教育多元选择。

发展义务教育,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义务教育民办领域,是为了给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反对者认为最有效手段是经济手段,用市场机制。这是把产业经济领域的逻辑用到教育事业了。可教育事业有教育事业的发展机制。恰恰相反,政府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不能鼓励营利,就如鼓励优秀人才进公务员队伍,不是用今后当富豪一样。国家应该鼓励的是非营利民办大力发展,给非营利民办学校财政拨款、税收优惠,让他们专注于办好教育。反对者称国家鼓励营利性民办教育,不花钱也可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民办领域,比自己花钱聪明得多,这哪是把义务教育作为国家责任?国家履行责任,保障基础公共教育的同时,给部分学生选择权,最佳的方式是鼓励非营利民办学校。

毋庸置疑,很多反对者是用少数逐利民办机构受到影响,来武断推论所有民办学校将退的退,死的死。并把这认为是教育领域的国进民退。在教育领域,国家加大投入,这怎么是国进民退?就如医疗领域,国家增加医疗保障,是国进民退吗?这是国家的责任所在。再说,营利性民办退出,只是营利性民办退出,又何来民办都退出?真正应该重视的教育国进民退,是政府行政权过大,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导致教育行政化。

少数已经上市的以办小学初中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如立法通过,确实会受到很大的冲击。但立法不是剥夺其财产。立法需要维护他们的利益。任何国家在出台新法时,都会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关键要看立法调整对整体义务教育发展是利还是弊,对民办教育发展是利还是弊。营利性民办学校退出,政府加大投入,大力鼓励非营利民办教育发展,才能促进整个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反对者认为不能寄希望政府保障,而更相信市场的力量,那么试问,目前超过90%的义务教育资源是谁提供的(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在校生只占8%多)?非营利民办不也是社会参与吗?难道只有分红才会有人去办民办教育?解决我国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靠的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加大投入,建立普惠幼儿园?

(责编:袁勃、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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