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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本质是政治效忠问题

2016年11月07日10:5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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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7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问题。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飞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就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在香港基本法序言一开始就已经写得非常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香港的宪制体制发生了根本转变,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辖下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各个政权机关的法定公职人员必须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必须履行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效忠义务。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这也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立法目的。

他解释说,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拥护“一国”,坚持和拥护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坚持和拥护香港特区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敌视、颠覆、分裂中华人民共和国、煽动“港独”的人骨子里是不可能拥护香港基本法的,这是最浅显的道理。第一百零四条当中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样关乎“一国”,大家看这个条文在讲特别行政区之前明确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效忠特区本身就是必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说效忠特区而不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上就是把香港特区视为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政治实体,明显违反“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基本法要求香港特区有关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基本法的必然要求,是天经地义的。

李飞说,这些年香港出现了“港独”思潮,其中一种表现是一些人公开打出“港独”旗号。昨天晚上在香港也发生了一件事,也有人公开打出“港独”旗号,公然煽动香港独立、香港建国。另一种表现是散布香港 “民族自决”之类的主张,本质上也是“港独”。这些人罔顾“香港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法律地位,公然挑战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直接危害国家统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香港的直接影响后果就是冲击香港法治,破坏香港社会秩序,阻碍经济民生发展,扰乱居民正常生活,甚至用暴力手段制造流血冲突,损毁香港的营商环境和国际声誉。这些“港独”分子骨子里就是反对国家、分裂国家,他怎么能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特区呢?香港社会居然还有一些人为这些“港独”分子张目,造成立法会宣誓仪式混乱,致使立法会不能正常运作,他们的言行给香港带来的破坏大家都有目共睹。对于那些热爱自己国家和民族的中国人来说,对国家进行政治效忠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是香港有些人存心搞分裂,又挖空心思找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理由,极力掩盖他们企图分裂国家的本质,希望大家能看清这些人的真实面目。

他重申,为了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权威,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为了使立法会选举和候任议员宣誓过程中引发的重大法律争议得到正确解决,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其宪制权力,通过释法重申和强调相关法定公职人员的政治效忠义务,规范其宣誓行为是非常及时,也是必要的。

(责编:刘茸、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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